哈医大六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按照《黑龙江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院已经全面开启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为了进一步全面认识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关于检验结果互认相关知识总结如下:

一、什么是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对彼此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查的一种机制。这意味着,患者在一家医院进行的检查检验,其结果可以在另一家医院得到认可,无需再次进行相同的检查。

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意义?

1. 减轻患者负担:避免了重复检查,减少了患者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2. 提高医疗效率:医生可以更快地获取患者的准确信息,从而做出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

3. 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有助于打破医疗机构之间的壁垒,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如何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 标准化检查流程:确保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方法、标准和流程尽可能一致,这是实现结果互认的基础。

2.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等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3. 加强质量控制:对参与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检查结果互认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为互认机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四、互认标识

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报告单统一在右上角以黑体五号字标注为“黑 HR”。

检验专业应互认项目标注“*”。


附件:

全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名单(见表1)

我院检查检验结果在其他三甲医院予以互认项目(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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