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5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和《哈尔滨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二)复试(面试)工作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复试(面试)过程规范管理,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仅限无统一笔试情况)”的“三随机”工作原则。

(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面试)各环节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院院长是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负责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和组织面试等工作。各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事宜。

三、复试(面试)工作

(一)面试名单

根据学校下发的各学科合格生源名单确定面试人员。

(二)考核方式

第一志愿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调剂复试方式以每一轮发布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三)考核内容与分数

一志愿线下面试和调剂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学位考核内容、试题数量和分值

考试内容

题目数量

每题分值

总分

合格线

考核时长

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

4道

10分

40分

24分

14分钟

专业知识应用题(病例题、分析题)

3道

10分

30分

18分

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

1道

30分

30分

18分

6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2


合格/不合格


9—10


100

60分

20分


专业学位考核内容、试题数量和分值

考试内容

题目数量

每题分值

合格线

考核时长

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

4道

10分

40分

24分

14分钟

病例题

2道

10分

30分


18分


临床医学实践技能简答题

2道

5分

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

1道

30分

30分

18分

6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2道


合格/不合格


合计

10—11


100分

60分

20分钟


(四)考风考纪

考生到考场以后手机一律关机,将手机上交,禁止考生在考场内接打电话,禁止考生将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需要进行心理测评。

)报到及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参加我校调剂。

现场资格审查及复试日期:3月30日15:30进行,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爱婴大街998号)-行政楼,并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我院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四、监督申诉

加强面试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如考生对面试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如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面试申诉电话:0451-56183715,邮箱:hydlyyjsk@163.com。

五、录取工作

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考生如在复试阶段出现复试成绩(或各项单科成绩)不合格,后续批次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如考生执意申请,此类调剂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不纳入相应复试名单。

2.学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3.同时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

4.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定向协议》)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请各位考生及时在哈医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7.体检:拟录取考生均应体检,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调剂工作

按照学校调剂工作通知要求进行相关调剂工作。

本细则由研究生科负责解释。如与国家、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

2026年3月


黑ICP备05001970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