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24  浏览次数:

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二)复试(面试)工作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复试(面试)过程规范管理,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仅限无统一笔试情况)”的“三随机”工作原则。

(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面试)各环节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学院复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负责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和组织面试等工作。各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监督和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

三、复试(面试)工作

(一)资格审核

已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照片、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将上述所有材料以“姓名+报考导师+报考专业” 命名合并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我院将对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考核方式

第一轮考核采取现场面试形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考核内容与分数

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见附件。其中,个人职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考风考纪

考生到考场以后手机一律关机,将手机上交,禁止考生在考场内接打电话,禁止考生将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另行跟考生单独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携带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我院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四、监督申诉

加强面试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如考生对面试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如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面试申诉电话:0451-56183715

五、录取工作

考核合格的推免生根据选报我院招生目录中专业、研究方向,按复试成绩排名;复试成绩排名在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内者为拟录取推免生;若总分一致,先看外语成绩、再看专业知识成绩,依次排名;分数均一致者重新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个人职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他录取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请各位考生及时在哈医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六、后续轮次复试工作

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后续轮次考核工作。

本细则由研究生科负责解释。如与国家、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

2026年9月24日



黑ICP备05001970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版权所有